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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林业资源保护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报告

2023-11-27 火狐官网下载安装

  贵局反馈我区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资环调报〔2020〕28号)已于2020年11月11日收悉。西湖区格外的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逐项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8号),结合本区实际,在各镇街、涉林单位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区于2020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西湖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二是编制森林防火规划。2020年11月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聘请杭州千岛湖林业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杭州市西湖区森林防火规划(2020-2024)》,调查编制成果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规划成果。

  2.野生动物“双禁”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及时撤回已调整列入水生野生动物和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繁育行政许可问题

  整改情况:对留下街道东岳社区、转塘街道缪家社区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20年12月30日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缪家社区和杭州市东岳股份经济合作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共计罚款人民币92880元。

  整改情况:根据9起移交案件发生的时间进行分类处理。留下街道东穆坞村4处、转塘街道大清社区2处,共6处毁林行为发生在2017年之前,已超过林业行政处罚时效,采用约谈村社干部、发放《责令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告知书》、责令当事人恢复林业种植条件的方式来进行整改。对另外3处地块(大清社区、桐坞村、东穆坞村各1处)立案查处,经过调查大清社区XXX、东穆坞村XXX毁坏林木案,因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涉嫌刑事犯罪,于2021年1月5日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桐坞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整改情况:我区及时调剂救护资金,安排技术单位对古树现场诊断,制定救助方案,对树洞进行防腐处理并修补树洞,于2020年10月30日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我区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逐一进行全方位检查,察觉缺陷古树有序开展救助。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在安排林业项目时注重前期调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级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范围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向森林抚育实施工程单位追回未抚已补面积的补助资金0.24万元,2020年12月7日前已退回全部资金到财政专户;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抚育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问题。

  整改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就林权纸质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充分对接,对移交的林权纸质登记档案数据、数量进行核对,并办理移交手续。

  整改情况:我区出台了完善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通知(西农2020〔145〕号),进一步要求执法人员从立案到处罚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重大执法决定由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对案件审理委员会人员做调整,加强审理力量,杜绝执法处理不到位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此处涉及到2017年至2019年期间行政处罚的18起毁林种茶案件,其中,11起为责令恢复原状处罚后现状依然为茶地,我区已下发《催告函》,提供技术方案,当事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完成植被恢复任务并保证一年后的成活率不低于85%。经实地检查目前已完成林木补植,同时我区将聘请专业机构对补种林木进行验收,并将根据验收情况跟踪做好下步工作。另外7起为毁坏林木案,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补种林木,当事人均已根据相关要求在行政处罚规定时限内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已于2020年10月16日之前将涉及我区的45.76万元林业闲置资金退回区财政专户;二是举一反三,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其它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督查。

  (1)西湖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区级配套18.72万元未及时安排发放。

  整改情况: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调剂资金18.72万元,于2020年12月10日前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镇街已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滞留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督查,开展林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监督镇街及时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贵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区认真研究,全部采纳,并结合自己特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实现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我区已于2016年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面摸清林业资源家底,及时开展年度资源动态监测。古树名木已纳入林业资源“一张图”管理,在推进现有古树名木保护的同时,将适时开展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将更多古树名木资源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2.进一步优化公益林管理。全面梳理全区公益林情况,积极争取省市林业部门支持,减持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规模,提高公益林建设质量。及时作出调整上年度经征(占)用审批的公益林地,实现占补平衡,确保公益林保有量稳定。

  3.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运用省林业局开发的“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依托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林业资源监管手段的多样化、现代化,继续巩固“以图管林”的良好态势。继续开展年度森林变化图斑督查核查,对问题图斑进行严肃查处。每年落实专项资金,加大林业法律和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1.完善执法队伍。我区森林公安虽已转隶西湖公安统一管理,但确保有专门人员在过渡期内行使新《森林法》规定的3条1款林业行政执法和林业刑事案件查处职责。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理顺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林业执法队伍,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

  2.对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全周期闭环管理。逐步的提升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大力推进林业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从群众信访中,见微知著,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对于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理一起,,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已经执法的需要进行植被恢复的案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植被恢复情况检查,确保林地恢复,达到林地管理要求。

  1.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区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强化林业资金的预算管理,提高林业资金使用绩效,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和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清洗整理和收回长期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开展林业资金使用绩效监督检查。督促下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不定期开展林业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察觉缺陷及时纠正。

  1.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镇街林业资源管理主体责任、村社林业资源管理直接责任,察觉缺陷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确保主管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对失责渎职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确保森林资源保护落地生根。

  2.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及时梳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按要求制订和出台切合我区实际的林业管理制度。

  3.加强护林员管理。切实优化护林员队伍,要求涉林镇街及时招聘责任心强的护林员,提高护林员护林意识,规范护林人员日常巡查管理,开展护林员护林年度专业相关知识培训,加大护林员年度考核力度,对责任心不强、超龄护林员及时辞退,对于辖区发生审计移交线索,查证属实的,扣除护林员考核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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