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头图片

中大网校

2024-01-20 火狐体育app最新官方下载

  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来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掌握土地资源状况,识别土地资源的特性、功能和用途,以便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不仅仅具备自然特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根据土地的特性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目的和要求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土地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1)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地貌、植被、土壤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又可称为土地类型分类体系。(2)依据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3)依据综合特性分类,包括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其他因素。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从我国的真实的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持续不断的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作业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应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1989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城镇地籍调查及村庄地籍调查应用的是城镇土地分类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的要求及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需要,要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对原有土地分类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衔接。为此,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2007年9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础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相对有效衔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1.耕地。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变更用途的耕地。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①水田是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②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③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2.园地。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其它园地。

  ③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3.林地。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

  (3)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其中①疏林地。树木郁闭度≥10%但20%的疏林地,一般为森林地和荒山之间的过渡地类。②未成林地。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未成林造林地。③迹地。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根据造成的原因不同,可大致分为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迹地为中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中的三级类型。④苗圃。固定的林木育苗地。由耕地改为苗圃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称为可调整苗圃。按苗圃使用年数的限制的长短可分为永久苗圃(固定苗圃)和临时苗圃。永久苗圃一般面积较大,经营年限较长,多设在土壤、灌溉、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劳力较固定,集约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的基本建设和投资,可进行多种苗木的生产和科学实验工作。临时苗圃则专为完成一定时期造林绿化任务而设立,多靠近采伐迹地或造林地,一般面积较小,苗木品种少,随着造林或更新任务的完成,苗圃也随之撤消。

  例题: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下列用地属于其他林地的是( )。(2009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解析: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它林地。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4.草地。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它草地。

  ③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5.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1)批发零售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2)住宿餐饮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4)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6.工矿仓储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

  (2)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7.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我们正常的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种类型的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9.特殊用地。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包括:

  (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包括:

  (1)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3)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4)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包括

  (1)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3)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4)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5)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7)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7)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例题1:按照全国开展的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的土地利用分类,田坎是指宽度≥2米(北方)或≥1米(南方)的地坎。其上一级分类属于( )。(2009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解析:其它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别的类型的土地。包括:(1)空闲地;(2)设施农用地;(3)田坎;(4)盐碱地;(5)沼泽地;(6)沙地;(7)裸地。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解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商服用地大多数都用在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商服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1)出让使用年数的限制最短。目前在我国,商服用地大部分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商服用地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4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土地使用价值高。商服用地多处于繁华地段,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可以引起地价的上涨,有时上涨的幅度能够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

  (4)区域选择性强。与居住用地不大一样,商服用地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不是任何一块土地都可当作商服用地的。除交通便利外,格外的注意营业环境和收益状况。

  (6)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商服用地非常容易,但要商服用地转为农用地则极为困难,因为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恢复土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复垦的成本相当高。

  居住用地大多数都用在生活居住的各种类型的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071)城镇住宅用地。是指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按市政公用设施齐全程度和环境质量等,居住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其中,一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是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1)出让使用年数的限制最长。目前在我国,除集体土地外,大部分居住用地属于出让土地。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其出让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

  (2)受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限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审查调整各类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

  (3)是生活场所的载体。从利用方式上看,居住用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功能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为人们提供生活活动的场所和操作空间,以及堆放场地,而不是直接利用土壤,通过吸收水、气、热和土壤养分形成生物量,因此对建设用地的选择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4)开发量大,需求量大。受城市化、人口持续增长因素影响,当前人们对居住用地的需求量大,且分布广,并具有较高的保值、增值性,能够带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6)可逆性差。通常来说,农用地要变为居住用地较为容易,只要地质条件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加以必要的开发和配套建设就可以变为居住用地。但要使居住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工业仓储用地指大多数都用在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工业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其中,工业用地是指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按对环境的干扰和污染程度,工业用地可进一步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等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三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在城市规划中,仓储用地是指城市中专门用作储存物资的用地,最重要的包含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包括工业公司内部、对外交通设施内部或商业服务业内部的专用仓库。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业、对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很有密切的联系,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由于其储藏的物资种类多,数量大,出人频繁,对城市交通与环境有特别大的影响,由于它在城市中的布置牵涉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在进行城市用地布局时必须注意。

  (1)节约集约利用性。中国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典型性、地域性、综合性的特征。典型性表现为,不一样的行业类型或同一行业类型中技术水平不同,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不同;地域性表现为,处于工业化不同阶段的区域,由于工业化发展政策的差异性以及产业集群和布局的差异性,其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表现层次不同;综合性表现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物质资本、知识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要素与土地资本要素综合配置的结果。

  (2)用地冲动大,区域用地标准控制难。随着工业化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工业用地占用迅速增加。从城市内部用地结构来看,工业用地占用比例高达21.79%,而按照国外城市中心区的用地比例,工业用地一般不超过城市面积的10%。我国的中小城市同样存在着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在国家层面上,我国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也大大超过18.0—28.0平方米/人的国标范围。工业用地占用面积过大严重制约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4)用地效益较低,但政绩、就业、税收等外部性收益高。由于工业用地额过度供应,加之工业用地本身的特征,使得工业用地效益较低,工业用地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收益,通过吸引投资,不仅更好地促进了gdp的增长,实现政绩目标,而且也促进了就业的增加以及税收的增长。

  (5)不一样的区域、不一样的行业用地效益及集约程度差异性大。由于不一样的区域的工业结构的差异性以及工业化的阶段不一样,使得不一样的区域的工业用地效益差异性达。

  (6)受土地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控影响大,工业地产市场管制难。目前全国各地工业及基础设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由于工业投资具有可转移性,地方政府会通过种种政策优惠来吸引工业投资,包括用地方面的倾斜政策,地区间竞争激烈。工业用地存量大,增量比例小,也导致工业地产投机日益加剧。

  (7)工业用地上收益地价与市场地价呈剪刀差关系。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工业投资的财政返还或补贴,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较低,使得经济发达地区工业市场地价相比来说较低,但由于投资环境好,产业集聚性强,工业用地投资效益较高,其工业收益地价高;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较高,工业用地市场行情报价相比来说较高,但是由于投资环境较差,产业集聚程度较低,造成工业投资效益相比来说较低,从而工业收益地价也较低。

  注:剪刀差是“剪刀状价格差距”的简称。它一般是指在工农业产品的比价中,工业品价格偏高,农产品价格偏低,从而在两者之间形成一个不合理的价格差距。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品和农产品之间的这种价格差距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它的具体表现是:当一般物价上涨时,虽然农产品价格也同时上涨,但它上涨的幅度往往低于工业品价格持续上涨的幅度。而当一般物价下跌时,虽然工业品的价格也同时下跌,但它下跌的幅度往往低于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幅度。如果把一定时期(比如一年)内工农业产品价格变革的情况用统计图表表示出来,那么,工业品价格呈上涨的趋势,而农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二者犹如张开的剪刀的形状一样,因此称为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

  2007年国家新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其中有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一级地类, 涵盖事业、公用设施用地等。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是指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办公用地;交通、水利等公共设施用地;城市供排水、消防和环境卫生设施及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名胜古迹等公共设施用地;公共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用地,其他的还有其它特殊用地。其特征主要包括:

  (1)用地性质单一,无使用年数的限制限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都属于划拨用地,没用年限的限制。

  (2)投资渠道广泛,社会性强。大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或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或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服务共享性和福利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最终目的是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交通运输用地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等。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10)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的特征主要包括:

  (2)数量多,分布广。交通运输用地涉及铁路、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街巷等用地,具有点多、线长和面广的特点。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利用的永续性。农用土地资源,只要利用得当,不仅有自行恢复和再生的能力,还能够永续利用。相反,如果掠夺式的过度利用,其生产能力就会遭受破坏,即使能恢复也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投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

  (2)生态利用性。农用地主要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农用地受自然环境影响显著。农用地所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是多元的,功能是复杂的。同时,农用地是一个复杂的ECO,其资源价值取决于系统循环状况。农用地生态系统是以农地为基础,由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自然要素构成,以作物群落为中心,以农作物经济产量为目标的可以人为调控的生态—经济复合系统。

  (3)利用的相对粗放性。与建设用地相比,农用地产生的经济效益相比来说较低,因而利用强度相对较弱。

  (4)利用逆转性。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农用地内部各种用途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并且具有恢复到原来用途的可能性。

  解析: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土地报酬递减规律,是指在技术不变、其它要素不变的前提下,对相同面积的土地不断追加某种要素的投入所带来的报酬的增量(边际报酬)迟早会出现下降。

  这里的土地报酬,能够理解为土地产品的产量,体现了土地的生产力。为了考察劳动与土地等要素组合对土地报酬的影响,我们还需要仔细考虑平均报酬及边际报酬的变动趋势和规律。很多类型的报酬定义如下:

  ①总报酬,即总产量,可记为tp;②平均报酬:总报酬除以某种要素的投入量,可记为ap;③以劳动(l)为例(下同),边际报酬,即对同一块土地不断追加某种要素的投入,最后一单位追加要素所带来的总报酬的增量。边际报酬体现了土地的边际生产力。

  例题:土地的边际报酬体现了土地的平均生产力。( )(2008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试题)

  人们通常把单位土地面积上使用高比率的要素投入(劳动、资本)称为土地的集约利用,而在大量土地上投入较少要素的利用方式称为土地的粗放利用。土地的集约利用与粗放利用是相对的,由于所采用的比较标尺不同,二者的确切界限就不易确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并不能机械地认为集约利用就是合理规划利用,或者说集约度越高越好。

  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是指依靠外延扩张,通过增加土地面积来满足获取土地收益的方式。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一般土地的投入和单产都很低。如农用地中的广种薄收、基本不施肥、不浇水、不除草等利用方式,建设用地中的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大院落、大广场等利用方式都属于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

  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是指依靠增加物质和劳动投入来提高土地收益的利用方式。农用地中的精耕细作、高水肥等利用方式,建设用地中的高建筑密度、高容积率(但不能超过规划控制标准)等利用方式都属于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为协调土地经济共给的稀缺性和人类对土地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目前各国都提倡集约型土地利用方式。

  2.从土地利用的具体方式来考虑,可大致分为农用地利用方式和建设用地利用方式。

  农用地利用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有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特殊林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期限:依据用途不同而有不同的年限。城市用地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娱乐、旅游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例题:农用地中的广种薄收、基本不施肥、不浇水、不除草等利用方式,建设用地中的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大院落、大广场等利用方式都属于()土地利用方式。

  解析:农用地中的广种薄收、基本不施肥、不浇水、不除草等利用方式,建设用地中的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大院落、大广场等利用方式都属于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

文章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人: 火狐体育全站app最新官方下载
电话: 020 - 2216 5516
传真: 020 - 2216 5516
Email: admin@rq95.com
QQ:
微博: rq95/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40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