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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森林覆盖率高达72%的经验

2024-04-30 火狐体育全站app最新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这张曾经爆红过中文互联网的“谷歌全球森林监察”(Global Forest Watch)地图。

  这张地图,生动而真实地展示了中国的森林覆盖率,与四周的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

  图中,中国的华北、东北、西北大面积区域呈现灰白色;邻国日本、俄罗斯及东南亚地区,则几乎全部为深绿色所覆盖。

  尽管两国在地理、国情上存在很多不同,但日本能够维持如此高的森林覆盖率,仍有一些经验是值得借鉴的。

  据《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研究 总论》一书的统计,1949年前后,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华北约5%,东北高达45%,华东约为26-55%,中南约为17%,西南约为12-25%,西北约为1.7-1.79%。

  其后,出于经济发展需要,学习苏联模式,将木材生产作为林业部门的核心工作。如林业专家彭镇华所总结:

  “(当时)一提到我们的森林如何评价,我们的专家就认为,单位面积内,还是这个林分,这块地,这个工程里头,产多少方木材,就一个指标,甚至木材的质量优劣都不考虑”。①

  这种仅注重森林的经济价值,照搬苏联“大面积皆伐,等待间隔皆伐,实行天然更新”的采伐政策,后来被称为“大木头主义”。②

  除木材生产之外,大炼钢铁及开荒种田,也曾大规模砍伐森林。老家在广东台山永华村的叶惠明回忆,童年时村尾有座小森林,“真是佳木葱茏、绿荫遮天……里面许多高高矮矮的树,只有一条小路进去,光线年回乡发现,“该处已成光山,仅有萋萋荒草”。③

  1958年,广西因烧炭、炼钢等砍伐的木材,有1750万立方米 ,是国家该年从广西采购木材数量的10倍之多。

  从1957年~1960年,国营林场从419处增加到1960处,防护林遭到严重破坏。如西南地区的嘉陵家、涪江、沱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从28%减少到60年代的3%~5%;河南省东部防护林被破坏80%;甘肃省的防护林被砍掉22.4万亩等等。1973年~1976年,全国森林覆盖率12.7%。伴随森林破坏而来的是一系列水土流失及自然灾害。

  林业部当年,曾要求“每年完成的更新面积相当于上年的采伐面积,其中人工更新面积要相当于上年的皆伐(指将林区内树木全部砍除)面积”,但这个目标实际上很难实现。

  1979年普查发现,在122个林业局中,有55个更新量不及采伐量,更新欠账86万平方公里。

  另外,这一时期的造林,主要以“用材林”为主。1955年完成的2565万亩造林中,有55%,即1420万亩为“用材林”;至1974年,全部造林中的“用材林”更是达到75.5%——这些树木本身即系为砍伐而种植,对总体森林覆盖率的回升,作用很有限。④

  1979年,农业专家刘遒维提交了名为《长江有变成第二条黄河的危险》的文章。他认为,如果再不积极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将会对长江领域的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随后,中国爆发了一场以“森林的作用”为主题的大讨论,引起了高层注意。⑤

  1984年,中国开始实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森林法规,试图将林业工作的重点,逐步转为植树造林、扩大绿化。

  1980年森林工业总投资259亿元,营林业投资仅36.3亿元,前者是后者的7倍之多。对林业部门的投资,仍然呈现三七开(营林三,森林工业七)的畸形格局。

  1981年~1997年,中国木材需求缺口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森林的采伐速度自然也没有能够放缓。木材生产作为“硬任务”,其序位始终高于作为“软任务”的营林。1982年全国造林1.2亿公顷,成活保存面积不足1/3;成活部分之中,不能成林者、成林不能成材者、成林又能成材者,又约各占1/3。

  之后,“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政策开始被大力推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出台,规划范围覆盖了全国97%以上的县。⑥

  2003年,国家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希望在201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2020年达到23%以上,2050年达到26%以上。据谷歌“全球森林监察”(Global Forest Watch)所显示(见下图),该决定的短期目标,可以说已基本实现。

  日本1897年颁布《森林法》,但未能有效保护森林,到1900年,“除北海道等人烟稀少的地区外,生长多年的原始森林已经不复存在”。自上世纪30年代开始,因战争需要,其森林砍伐量骤升,长期远大于种植量,国内凡运输便利地区的森林,几乎都砍伐一光。

  二战结束后,日本千疮百孔,森林也千疮百孔,被时人形容为已到了“紧急时刻”,森林恢复政策于是再度启动。

  1946年,日本颁布《森林资源造成法》,允许造林者以造林总成本的一半数额,来购买政府发行的造林债券, 政府在造林后以票面价值回购这些债券。,亦即对造林成本给予一半补贴。

  1950年,政府颁布《造林临时措施法》,要求林地所有者必须于5年之内,在政府分给的林地上造林,否则政府可另找第3者进行分成造林,并裁决造林方和所有者之间收入分成的合同。亦即强制林地所有者造林。

  次年,农林水产省建立造林财政系统,向造林者提供低息贷款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经济负担。

  进入80年代,政府的财政补助重点,转向天然林的培育和保护,对因禁止皆伐天然林的林主进行财政补偿,对培育天然林的林主免征固定财产税、财产实际所得税等。⑦

  此外,日本自50年代起,由政府出资,在重要河流水源附近购买林地,大规模兴建保护林, 以利水源涵养。

  据统计,日本各种防护林,在1955年时只有250万公顷,1965年扩大到409万公顷,1979年达708万公顷,1984年升至834万公顷。⑧

  日本战后重建,及上世纪60、70年代的经济快速地发展,都对木材构成了巨大的需求。

  自60年代开始,日本选择自国外大量进口木材。主要进口国包括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以及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大规模木材进口,使日本森林的轮伐期(指两次砍伐同一片森林的间隔期),得以延长至60~100年。⑨

  二战期间,日本曾侵略过很多东南亚国家。战争结束后,日本以“经济开发借款”等方式,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援助赔偿”。这种援助往往带有保障对日木材供应的条件。

  比如,1945年菲律宾的森林覆盖率约为60%,20 世纪50~60年代,菲成为日本重要的原木进口国,1969年其森林覆盖率下降至约33%。与之对应,日本减少了森林的砍伐量。

  2005~2011年,日本全国每年主伐面积7~8万公顷,间伐面积52~55万公顷,年均采伐森林约4000万立方米。同期,日本年均森林蓄积量约6700万立方米。

  因砍伐量小,林业在日本产业中所占比例极小,2014年仅占GDP的0.1%。2014年,日本全国使用木材约9000万立方米,其中只有1900万立方米木材是本国生产,约70%依靠进口。⑩

  在日本,森林资源有58%为私人所有,约92万户家庭有1公顷以上的森林财产。

  如前文所述,经营林场周期长、收益慢,为鼓励私人种树,政府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比如按照法律给予经营者林业补助金或林业专用资金贷款(无息或低息),用于植树造林或修建林道等;从事林业者,还能获得15个相关税种的减免,如森林财产继承税只有4.8%。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也曾实施过一次“集体林权改革”,将林地经营权下放给农民。最后,农民不满意,承包林地不积极;政府也不满意,认为农民拿到林地就滥砍滥伐。改革以失败告终。

  (1)冲击了国有木材公司的既得利益。结果“遭到了林业主管部门的强烈”,“这项改革的主要做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反映集体林区出现的乱砍滥伐,给中央造成集体林区将趋于无林化的印象”。

  (2)基础设施存在严重缺陷。林区路况普遍很差,路况越差,农民承包意愿就越低;承包了的林农,也无法将砍伐下来的木材运往山外,“中央派出的调查组……观察到堆积在路边待售的木材。当时运材汽车奇缺,将木材运出林区的难度是很大的。大量木材堆积在路边,确实会给调查人员带来如此下去森林将被砍光的感受。”

  下图是谷歌全球森林监察提供的森林覆盖减少示意图(2001~2017)。绿色表示以30%覆盖密度为基准的森林覆盖率,红色表示覆盖率存在减少的区域。显然,要实现一个“绿色中国”,还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①彭镇华:《中国城市森林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成都《林业园林简报》第19期。

  ④张建龙主编:《现代林业统计评价研究》,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年,第42~57页。

  ⑤李成刚:《1979,中国第一次生态意识大普及》,见《经济记忆(上)》,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第316~322页。

  ⑥朱永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第211、212页。

  ⑦刘青,《战后日本森林资源变化中政府的影响》,《公共管理学报》2006年第3卷第1期。

  ⑧柴禾:《日本林业值得借鉴的六个方面》,《河南林业科技》1981年第1期。

  ⑨刘春发:《日本林业经营的现状与问题以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林业经济》2015年第5期。

  ⑩《国外林业技术考察报告选编 1978至1982年(下册)》,林业部外事司主编,第426页。

  (1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与预测 2009-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P223-250。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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